古代的选官制度为现代高考入学制度奠定了基础。明朝建立后,科举制度得到了发扬光大。在洪武四年,明朝举行了第一场科举考试,江西金溪人吴伯宗摘得状元桂冠,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实施。
在此之前和之时,朝廷对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一视同仁,无论辽东还是江浙,他们在京城参加会试和殿试的考卷都是统一的,录取标准也是一致的。在洪武三十年的一次科举考试中,发生了重大事件。
那次考试由翰林学士、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试。最终录取的52名进士全是南方人,北方人无一上榜,这次录取被称为南榜。这个消息一传出,北方学子群情激愤,他们联名上疏,控诉考官刘三吾、白信蹈偏袒南方人。
朱元璋得知此事后,命令重新审查落第的北方学子的试卷,并重新进行遴选,但依然没有北方人能够被录取。有官员揭露刘三吾、白信蹈暗中指示复阅官员张信等人以北方学子的劣质试卷进呈。
朱元璋大为震怒,他将刘三吾发配到西北地区,而将白信蹈和张信处以凌迟死刑。其余相关官员以及状元陈䢿也被流放。之后,朱元璋亲自策问,录取的61人全为北方人,这次录取被称为北榜。这一事件被称为明朝的“南北榜案”。
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,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。他将科举考试分为南、北两个区域,分别进行取士,以确保南方和北方的学子都有机会被高中进士。这一制度后来逐渐演变,形成了全国分为南、北、中(包括西南地区和朱元璋的故乡安徽)三个区域,每个区域的进士录取名额分别占总名额的55%、35%和10%。
后来的科举制度继续沿袭了明朝的这种分区录取制度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一制度逐渐演变为现代高考的不同省份、不同分数线的现象。这一演变过程充分展示了古代选官制度对现代高考入学制度的影响,也展示了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