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程主要目标划定
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6月11日通过了《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,这一方案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充满憧憬的未来画卷。在此方案中,浙江已经为自己设定了明确且富有挑战性的主要目标,以此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,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。
到2025年,浙江将迎来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。人均生产总值有望达到惊人的13万元,展现出其强大的经济实力。与此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将增至7.5万元,反映了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。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将带动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变革,其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预计将达到60%,象征着浙江正在步入数字化新时代。
更令人瞩目的是,浙江致力于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。地区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将缩小至2.1以内,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也将缩小至1.55以内,城乡收入差距将进一步缩小,体现出社会公平与和谐的追求。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至50万元的群体比例将达到80%,而20万至60万元的群体比例则力争达到45%,这预示着浙江人民的生活水平将实现普遍提升。
除此之外,浙江还高度重视民生福祉和社会建设。人均预期寿命将延长至超过80岁,显示出浙江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。国民体质合格率预计超过94.5%,体现了对全民健康和体育事业的重视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将达到百分之百,反映了浙江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决心和行动。重点生物物种保护率更是高达95%,彰显了浙江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和尊重。
这一方案的实施,不仅为浙江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划定了明确的目标,更为实现共同富裕树立了坚实的基石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在未来的几年里,浙江将不断朝着这些目标努力前进,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,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,共同迈向共同富裕的美好未来。(德国德国网岳德亮)